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與
【繁體漢字】與,【漢語拼音】yǔ,【漢字註音】ㄩˇ
【語音朗讀】
【未集下】【臼】【與字五行屬】
【未集下】【臼字部】
〔古文〕𢌱𦦲𠔔【廣韻】弋諸切【正韻】弋渚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演女切,𠀤音予。
【說文】黨與也。
【戰國策】是君以合齊與强楚。
【註】與,黨與也。
【管子·八觀篇】請謁得于上,則黨與成于下。
又【廣韻】善也。
【禮·禮運】諸侯以禮相與。
又【增韻】及也。
【易·說卦】是以立天之道,曰隂與陽。立地之道,曰柔與剛。立人之道,曰仁與義。
又許也,從也。
【論語】吾與點也。
【管子·形勢解】鬼神助之,天地與之。
又待也。
【論語】歲不我與。
又【博雅】如也。
【前漢·韓信傳】大王自料,勇悍仁彊孰與項王。
【註】師古曰:與,如也。
【司馬相如·子虛賦】楚王之獵,孰與寡人。
又施予也。
【禮·曲禮】與人者,不問其所欲。
【周禮·春官·大卜】以邦事作龜之八命,一曰征,二曰象,三曰與。
【註】與,謂予人物也。
又助也。
【戰國策】吾將深入吳軍,若扑一人,若捽一人,以與大心者也。
【註】與,猶助也。
又類也。
【周語】夫禮之立,成者爲飫,昭明大節而已,少曲與焉。
【註】與,類也,威儀少比類也。
又以也。
【詩·召南】之子歸,不我與。
【朱註】與,猶以也,以謂挾己而偕行也。
又和也。
【戰國策】內𡨥不與,外敵不可拒。
【註】𡨥猶亂,與猶和也。
又用也。
【詩·唐風】人之爲言,苟亦無與。
【傳】無與,弗用也。
又數也。
【禮·曲禮】生與來日。
【註】與,猶數也。
又語辭。
【禮·表記】君子與其有諾責也,寧有已怨。
又容與,閑適貌。
【莊子·人閒世】因案人之所感,以求容與其心。
【註】以求從容自放,而遂其侈心也。
【史記·司馬相如傳】楚王乃弭節,裴回翱翔容與。
【註】索隱曰:言自得。
又【正字通】大與,官名,主爵祿之官。
又不與,國名。
【山海經】有不與之國,烈姓黍食。
又姓。又【廣韻】羊洳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羊茹切,𠀤音豫。參與也。
【正韻】干也。
【中庸】夫婦之愚,可以與知焉。
【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】國有六職,百工與居一焉。
又縣名。
【史記·曹相國世家】參以中涓從,將擊胡陵方與。
【註】索隱曰:地理志,二縣皆屬山陽。正義曰:與,音預。
又【正字通】疑慮未決也。通作豫。
【前漢·昌邑王傳】楊敞猶與無決。又【陳湯傳】士卒猶與。通作豫。
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羊諸切【正韻】雲俱切,𠀤音余。語辭。
【論語】其爲仁之本與。
【禮·檀弓】曾子曰:微與。其嗟也可去,其謝也可食。
【疏】微,無也。與,語助。
又【詩·小雅】我黍與與,我稷翼翼。
【箋】與與,翼翼,蕃廡貌。
又【論語】與與如也。
【註】威儀中適貌。
又舒也。
【前漢·禮樂志】朱明盛長,旉與萬物。
【註】師古曰:敷與,言開舒也。與,弋於反。
又人名。
【書·舜典】垂拜稽首,讓于殳斨暨伯與。
【傳】殳斨,伯與,二臣名。
【釋文】與,音餘。
又山名。同輿。
【山海經】敦與之山。
【註】按名勝志作敦輿山。
【又】苦山之首,曰休與之山。
【註】與或作輿。
又【集韻】倚亥切,音欸。与也。◎按說文与訓賜予也,一勺爲与。與訓黨與也。今俗與字通作与。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3-14
“與” 與 “與” 是兩個音同義近的異寫字。“與”是從“與”字中蛻變出來的字形。《說文》: “與,賜予也。一為與。此與與同。” “與”字金文、《侯馬盟書》寫作 “、
、
” , 上下四隻手(即 “舁”字) , 中間是一“犬牙交錯” 的 “牙”字(小篆誤以為是 “與” )。金文1下加 “口”字表示統一口令, 下加 “二” 者表示平均用力。 小篆隨《侯馬盟書》寫作“
” 。《說文》: “與,黨與也。” 意思是從共同用力作某件事,引申為朋黨、群體, 不是與字的本義。隸書《樊敏碑》、 《史晨碑》分別寫作“
、
” 。
注: 在“說文古文” 中也寫作“” , 是“與”字蛻變的基礎。 簡化字時統一寫作 “與” 。
圖為 “象形字書畫” 造形
【卷三】【舁】
『說文解字』
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𢌱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𠔔、𦦲,亦古文與。
『說文解字注』
(與)黨與也。黨當作攩。攩,朋群也。與當作与。与,賜予也。从舁与。會意。共舉而与之也。舁、与皆亦聲。余吕切。五部。
(𢌱)古文與。
與的部首:臼部外筆畫:7筆畫總數:13倉頡號碼:hxyc
四角號碼:77801鄭碼查詢:nbioBig5編碼:BB50gb2312碼:D3EB
uni-code:基本区 U+8207首尾分解:部件分解:
造字法: 漢字結構:上中下结构漢字五行:
異體字:歟与𦥸𦦲𢌱𢌱𢌱歟 与 𠔔 𢌱 𦥸 𦦲 𦥸𦦲𢌱𢌱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