槱字康熙字典熱度:4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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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繁體漢字】,【漢語拼音】yǒu,chǎo,【漢字註音】ㄧㄡˇ

【語音朗讀】

【辰集中】【木】【槱字五行屬】

【辰集中】【木字部】

【唐韻】與久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以九切【正韻】云九切,𠀤音酉。

【說文】積木燎之也。

【詩·大雅】薪之槱之。

【傳】槱,積也。

【箋】豫斫以爲薪,至祭皇天上帝及三辰,則聚積以燎之。

【周禮·春官】以槱燎祀司中、司命、飌師、雨師。或作禉、梄,通作蕕。

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余救切【正韻】爰救切,𠀤音柚。又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類篇】𠀤夷周切,音猶。義𠀤同。


考證:〔【說文】積火燎之也。〕 謹照集韻原文積火改積木。〔通作楢。〕 謹照集韻原文楢改蕕。
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1-31

槱字的字形演變


說文‧木部

說文或體

楷書

槱字新舊字形對比

中国大陆 槱
中国大陆
台湾 槱
台湾
香港 槱
香港
日本 槱
日本
韩国 槱
韩国
旧字形 槱
旧字形

槱字說文解字

【卷六】【木】

《說文解字》

積火燎之也。从木从火,酉聲。《詩》曰:“薪之槱之。”《周禮》:“以槱燎祠司中、司命。”𥙫,柴祭天神,或从示。余救切

《說文解字注》

(槱)積木燎之也。木各本作火。今依玉篇、五經文字正。大雅:芃芃棫樸,薪之𤍕之。傳曰:𤍕,積也。山木茂盛,萬民得而薪之。賢人衆多,國家得用蕃興。按如毛說則𤍕謂積薪而巳。至鄭箋乃以煙祀𤍕尞爲說。許不但云積木而兼云燎之者,爲其字之從火也。不云尞之而云燎之者,燎,放火也。尞,祡祭天也。毛曰:萬民薪之而巳。故但云燎。從木火,酉聲。余救切。三部。詩曰:薪之槱之。周禮:以槱燎祠司中司命。見大宗伯。燎依許火部當作尞。祠今周禮作祀。許從毛說,又引周禮者,廣𤍕證也。鄭注周禮曰:𤍕,積也。

(𥙫)槱或從示。柴祭天神也。各本作柴祭天神或從示。今正。謂其字有從示者,以燔柴乃祀天神之禮,故從示也。各本作天神。趙本作大神。

槱字解釋

槱字基本屬性

  1. 槱的部首:木部外筆畫:11筆畫總數:15倉頡號碼:dmwf

  2. 四角號碼:41936鄭碼查詢:ffuoBig5編碼:E5D0gb2312碼:none

  3. uni-code:基本区 U+69F1首尾分解:木灬部件分解:木酉灬

  4. 造字法: 漢字結構:左右结构漢字五行:

  5. 異體字:禉楢炒梄𤍕𥙫楢 禉 𣜃 𥙫 炒 梄 𤍕𤍕𥙫

槱字基本含義

1. 槱 [yǒu]2. 槱 [chǎo]

槱 [yǒu]
  1. 堆積:“芃芃棫樸,薪之~之。”

  2. 木柴:“桂樟柟櫨,剪為~薪”。

  3. 燒,熏。

槱 [chǎo]
  1. 古同“炒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