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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
【繁體漢字】爭,【漢語拼音】zhēng,【漢字註音】ㄓㄥ
【語音朗讀】
【巳集中】【爪】【争字五行屬火】
【巳集中】【爪字部】
〔古文〕𠫩𠄙【唐韻】側莖切【集韻】甾耕切,𠀤音箏。
【說文】引也。从𠬪。
【徐鉉曰】音曳。𠬪二手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【廣韻】競也。
【書·大禹謨】汝惟不矜,天下莫與汝爭能。汝惟不伐,天下莫與汝爭功。
又【玉篇】諫也。
又訟也。
【增韻】理也,辨也。
【禮·曲禮】分爭辨訟,非禮不決。
又姓。
【正字通】印藪有爭不識,爭同。
又【集韻】側逬切,箏去聲。義同。
又【廣韻】本作諍,諫諍也,止也。
【孝經·諫諍章】天子有爭臣七人。 【韻會】俗作争,非。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1-18
“爭”是爭奪,爭取,爭鬥,競爭。《說文》: “爭,引也。” 甲骨文寫作“ 、 ” , 象上下兩隻手在爭拉一物。此時與“爰、 寽”是同一字,後分化。 金文寫作“ 、 ” , 形、 義與甲骨文相同。 小篆分為 “爭、 爰(yuán )、 寽(lǜ)” 三個字, 寫作“、 、 ” , 已不如甲、金文直觀。 隸書(漢《石門頌》等)寫作“、 、 ” , 成為今文。
圖為 “象形字書畫” 造形
【卷四】【𠬪】
『說文解字』
引也。从𠬪𠂆。側莖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𠂆,音曳。𠬪,二手也。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
『說文解字注』
引也。凡言爭者、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从𠬪𠂆。從𠬪猶從手。𠂆余制切。抴也。抴、引也。側莖切。十二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