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字康熙字典熱度:3301

由谷歌提供的廣告

【繁體漢字】,【漢語拼音】zhǐ,【漢字註音】ㄓˇ

【語音朗讀】

【卯集中】【手】【指字五行屬金】

【卯集中】【手字部】

〔古文〕𢫾【唐韻】職雉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軫視切,𠀤音旨。

【說文】手指也。

【易·說卦】艮爲指。

【疏】取其執止物也。

【左傳·宣四年】子公之食指動。

【疏】一巨指,二食指,三將指,四無名指,五小指。又【定十四年】以戈擊闔廬傷將指。

【註】足,大指也。言其將領諸指。足之用力,大指居多。手之取物,中指爲長。故足以大指爲將,手以中指爲將。

又【廣韻】斥也。

【易·繫辭】辭也者,各指其所之。

【疏】各斥其爻卦之所適也。

又示也。

【禮·玉藻】凡有指畫於君前用笏。

【前漢·蕭何傳】發蹤指示獸處者,人也。

【註】指示者,以手指示之。

又【增韻】指麾也。

【禮·曲禮】六十曰耆指使。

【註】指事使人也。

【前漢·賈誼傳】頤指如意。

【註】但動頤指麾,則所欲皆如意。

又直指,官名。

【前漢·武帝紀】遣直指使者暴勝之等,衣繡衣,杖斧,分部,逐捕羣盜。

又與旨恉通。意向也。

【書·盤庚】王播告之修,不匿厥指。

【前漢·孔光傳】不希指苟合。

【註】希望天子之旨意也。

又歸趣也。

【孟子】言近而指遠者,善言也。

【前漢·河閒獻王傳】文約指明。

【註】指,謂義之所趨,若人以手指物也。

又美也。

【荀子·大略篇】不時宜,不敬交,不驩欣,雖指非禮也。 【集韻】或从月作脂。


考證:〔【定十四年】闔廬傷將指。〕 謹照原文闔廬上增以戈擊三字。
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4-19

指字的字形演變


郭.性.28(楚)

說文‧手部

睡.法149(隸)

足臂灸經7(隸)

白石神君碑(隸)
東漢

孔謙碑(隸)
東漢

楷書

指字新舊字形對比

中国大陆 指
中国大陆
台湾 指
台湾
香港 指
香港
日本 指
日本
韩国 指
韩国
旧字形 指
旧字形

指字說文解字

【卷十二】【手】

『說文解字』

手指也。从手旨聲。職雉切

『說文解字注』

(指)手指也。手非指不爲用。大指曰巨指、曰巨擘。次曰食指、曰啑鹽指。中曰將指。次曰無名指。次曰小指。叚借爲恉心部曰。恉、意也。从手。旨聲。職雉切。十五部。

指字解釋

指字基本屬性

  1. 指的部首:手部外筆畫:6筆畫總數:9倉頡號碼:qpa

  2. 四角號碼:52061鄭碼查詢:drkBig5編碼:ABFCgb2312碼:D6B8

  3. uni-code:基本区 U+6307首尾分解:扌旨部件分解:扌匕日

  4. 造字法:形声;从扌、旨声漢字結構:左右结构漢字五行:金

  5. 異體字:脂𢫾脂 𢫾𢫾

指字基本含義

  1. 手伸出的支體(腳趾亦作“腳指”):手~。巨~(大拇指)。~甲。~紋。~印。屈~可數。

  2. 量詞,一個手指的寬度:下了三~雨。

  3. (手指或物體尖端)對著,向著:~著。~畫。~南針。~手畫腳。

  4. 點明,告知:~導。~引。~正。~責。~控(指名控告)。~摘。~揮。~日可待。

  5. 直立,豎起:令人發(fà)~(形容極為憤怒)。

  6. 意向針對:~標。~定。

  7. 古同“旨”,意義,目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