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寺
【繁體漢字】寺,【漢語拼音】sì,【漢字註音】ㄙˋ
【語音朗讀】
【寅集上】【寸】【寺字五行屬金】
【寅集上】【寸字部】
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祥吏切,音嗣。
【說文】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从寸㞢聲。
【徐曰】寸,法度也,守也。
【釋名】寺,嗣也,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。
【唐書·百官表】漢以太常,光祿,勳衛尉,太僕,廷尉,大鴻臚,宗正,司農,少府爲九卿。後魏以來,卿名雖仍舊,而所蒞之局謂之寺,因名九寺。又【漢書註】凡府廷所在,皆謂之寺。
又漢明帝時,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,初止鴻臚寺,遂取寺名,爲創立白馬寺。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。
又宦寺。
【詩·秦風】寺人之令。
【傳】內小臣也。令,使也。又【周禮·天官】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。鄭註寺之言侍也。○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,非。轉音時吏切,讀若侍,《正譌》合寺、侍爲一,非。 【集韻】或作䦙。
【註】寺之言侍也,取親近侍御之義。〕 謹按此所引文義未全,謹照原增改爲:掌王之內人及女宮之戒今。鄭註寺之言侍也。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1-18
“寺”本義是官署,如大理寺(國家司法衙門)。《說文》: “寺,廷也,有法度者也。” 寺字上邊是篆文的止(即足) ,表示足跡所至,也作停止和住講; 寺的下邊是“寸” ,寸在篆文中表示法度,止、寸合起來會意執法的人所到所住的地方。後來由於東漢明帝夜夢金人,恰值古印度(天竺)僧人用白馬馱佛經來中國,明帝命其住在鴻臚寺(國家禮儀機關),從此由官府引申為寺廟。此後凡僧人的居所和供佛之處稱為寺。“寺”在初期也指手持、拿著,即 “持” 。“持” 最初字形偏少,也借用 “寺”作“持” 。戰國時金文寫作“、 ” , 與 “持”字形不合, 或為借用。小篆在 “” (寺)旁加“” (手)寫作“” 。 《說文》: “持, 握也。從手, 寺聲。 ”
圖為 “象形字書畫” 造形
【卷三】【寸】
『說文解字』
廷也。有法度者也。从寸之聲。祥吏切
『說文解字注』
(寺)廷也。廴部曰。廷、朝中也。漢書注曰。凡府庭所在皆謂之寺。釋名。寺、嗣也。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内。廣韵。寺者、司也。官之所止有九寺。按經典假寺爲侍。詩瞻卬傳曰。寺、近也。周禮注曰。寺之言侍也。凡禮、詩、左傳言寺人皆同。若漢西域白馬駝經來。初止於鴻臚寺。遂取寺名。初置白馬寺。此名之不正者也。有法度者也。从寸。考工記曰。市朝一夫。注云。方各百歩。知天子三朝各方百歩其諸侯大夫之制未詳。歩必積寸爲之。言法度字多從寸。又部曰。度、法制也。𡳿聲。祥吏切。一部。
寺的部首:寸部外筆畫:3筆畫總數:6倉頡號碼:gdi
四角號碼:40341鄭碼查詢:bdsBig5編碼:A678gb2312碼:CBC2
uni-code:基本区 U+5BFA首尾分解:土寸部件分解:士寸
造字法:形声;从寸、之声漢字結構:上下结构漢字五行:金
異體字:䦙
古代官署名:太常~(古代掌管宗廟禮儀的官署)。鴻臚~(略同於現代的禮賓司)。
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:佛~。~觀(guàn )。
伊斯蘭教徒禮拜、講經的地方:清真~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