例字康熙字典熱度:19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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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繁體漢字】,【漢語拼音】lì,【漢字註音】ㄌㄧˋ

【語音朗讀】

【子集中】【人】【例字五行屬火】

【子集中】【人字部】

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𠀤力制切,音厲。比也,類也,槩也。又凡例。

【左傳序】發凡以言例。後魏張吾貴集諸生講左傳,義例無窮,學者奇之。

又【集韻】力蘖切,音列。遮也。

詞條更新時間:2025-01-18

例字的字形演變


說文‧人部

楷書

例字新舊字形對比

中国大陆 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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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 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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旧字形 例
旧字形

例字說文解字

【卷八】【人】

『說文解字』

比也。从人𠛱聲。力制切

『說文解字注』

(例)比也。此篆葢晚出。漢人少言例者。杜氏說左傳乃云發凡言例。例之言迾也。迾者、遮迾以爲禁。經皆作列、作厲。不作迾。周禮司𣜩注。厲、遮例也。釋文。例本作列。葢古比例字衹作列。从人。𠛱聲。力制切。十五部。疑許本無此。

例字解釋

例字基本屬性

  1. 例的部首:人部外筆畫:6筆畫總數:8倉頡號碼:omnn

  2. 四角號碼:22200鄭碼查詢:narkBig5編碼:A8D2gb2312碼:C0FD

  3. uni-code:基本区 U+4F8B首尾分解:亻列部件分解:亻歹刂

  4. 造字法:形声;从亻、列声漢字結構:左中右结构漢字五行:火

  5. 異體字:例列迾𠊖列 𠊖 𣖊 迾 例𠊖

例字基本含義

  1. 可以做依據的事物:~證。~題。舉~。~句。~如。

  2. 規定:~外(不按規定的,和一般情況不同的)。體~。凡~。條~。破~。發凡起~。

  3. 按規定的,照成規進行的:~會。~假。~行公事。

  4. 調查或統計時指合於某種條件的具有代表性的事情:事~。病~。案~。